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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024-03-08 12:36:37综合范文

  【导语】以下是热心网友“l65”整理的初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共3篇),供大家赏析。

篇1:初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预算创新制度

  1、每逢十二月,学府将谋定当年支出计划,春秋之交再审慎斟酌,调整预算方案。

  2、除正常花费外的大额经费开销,需报告校长审批,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纳入预算。

  3、年度开支不得逾越当年收入限额。

  4、任何私自挪用经费行为均属违规。未经中心校长批准的支出不得报销。

二、全面审批革新机制

  1、审批权限安排

(1)、2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长直接审批;

(2)、超过200元支出原则上需经教代会通过表决后由校长审核。

  2、审批流程设计

(1)所有项目开支须有办理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后再由校长签字确认报销。

(2)对于不合理或未经核准的开支,报账员不能支付款项,并应及时向学府领导汇报。教职工对报账员不得进行无理纠缠。

三、各项费用清新报销制度

  1、会议活动招待费管理规定

(1)举办重大活动需资金投入,需分管领导提出申请报告,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校长最终批准方可支出。

(2)对外接待活动必须获得校长认可,并确定接待标准及就餐等相关事宜后方能进行。就餐结账时须有办理人亲自结账并签字注明情况和就餐人数。费用由报账员每月支付一次并随附件带回发票备查。未经核准先行支付者一律不予以报销,责任由办理人负责。

(3)上级收费需要提供相关文件或通知作为发票报销依据。

  2、差旅费管理革新措施

(1)因公差旅包含会议学习考察等情形,需学府研究决定目的地及人员安排后始可启程。城内出差事宜需提前告知学府以便统筹安排,否则差旅费用不予以支付。

  差旅车船住宿等费用按以下标准执行:

  1、六安车费来回20元/次。每日生活补贴20元。

  2、培训考察等集体行程的食宿交通培训费用按照发票标准报销。

四、财务运营新原则:

  1、日结账目月结清单末期公布公示。

  2、节约紧盯开支 民主合理治财。

篇2:初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塑造学校财务行为的规范性,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优化资金利用效率,推动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制度》以及《建湖县教育审核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引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本制度:

  一、对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具备以下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为正规发票或由财政局和税务部门颁发的统一收据,填写需使用墨水笔,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应完整:包括单位名称(均为冈上小学)、日期、商品名称(需详细注明物品和办公用品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齐全且清晰可辨,字迹端正,金额正确,大写与小写相符。任何涂改将使票据作废。

  3、印章应完整:报销所使用的发票必须带有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发票章,并盖有开票单位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带有市级或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财政票据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所有发票或收据必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有效期内购买,并进行封面报账。(仅限于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

  4、若在超市购买商品,则需要提供超市开具的正规发票(需注明商品名称、单价、数量),且该商品需符合财务报销范围;手工填写的发票恕不接受报销。

  5、对于临时工等人员工资支出,总务处需编制工资表,并按照人员名册列明标准和时间,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临时工工资、农民工劳务费等支出将由总务处编制表格并盖章后,经过后勤校长审核后再由校长签批后提交至会计室进行报销。学校临时工工资每个学期结算一次。

  6、处理遗失原始凭证的方式:如果是现金结算,则需要重新获取;如果是非现金结算,则必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包括单号、金额和业务内容等),并附上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这些文件需被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7、因公出差导致凭证遗失时处理方式:如遗失单程车票,则须书面说明情况,并获同行人员证明及单位领导签字确认。遗失火车票或汽车票者可按照其他单程车票标准内给予补偿;而遗失单程飞机票者(需经县级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按同程火车硬卧车票标准给予补偿。但如遗失往返机票,则将不予补偿。

 二、就现金银行结算提出要求

 现金结算应注意以下事项:

 1、“现金”使用应符合管理规定范围。

 2、“零星采购”每次交易金额超过1000元时,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而应采取转账方式,并获得对方单位完整名称和银行账户信息。

  3、若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500元,需提前3天通知会计室,并办理暂借手续(凭上级通知填写借条,报后勤校长审核后到校长处签署意见)。借现金总额不得超过总费用的50%,否则需个人垫付,待学校会计室有现金时再按规定结算。

  4、报销时间安排:每周二下午学校会计室接收各部门或个人已经审核和批准的票据,周五报账员到县审核支付中心进行报销。请大家积极配合,自觉遵守。

  三、往来帐款结算要求

  1、出差人员在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必须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无法在一个月内结清,需书面说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校长审核批准。

  2、零星购物所借备用金应在购物后一周内到会计室结帐。

  3、逾期未结清借款的,会计室将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账未结清,后账不予借款”的原则。

  四、财务报销程序及要求

  (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正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财务支出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核后方可到会计室办理结算。

  (二)基本程序及要求

  1、教职工到会计室报账时需携带全部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物资采购申请单、固定资产签收等。外出参加会议还需有相关文件。

  2、票据需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并由分管财务的校长审核后提交校长审批。

  3、多张定额发票或事业收据需要填写“发票粘贴报销单”;差旅费需要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所有发票必须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注明数量和合计金额,与内容一致。

  4、所有凭证和单据必须使用钢笔或蓝黑色碳素墨水填写,确保内容完整清晰无涂改。人民币金额大小写要正确相符,小数位也需填写清楚。如果信息不完整或有错误修改,在涂改盖章等情况下,会计室将不接受这些发票。

  6、每周五完成审核支付工作后,报账员需在下周一将报销的现金交给学校出纳会计。出纳会计收到现金当日必须兑付,确保现金不被挪用。

  (三)相关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学校红十字理事会根据上级规定办理红十字互助金和特困生减免等事宜,政教处负责监督执行。社会捐助特困生专项助学金由政教处和红十字理事会按照学校规定评定,并经校长室审批后,由会计室发放。

  2、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教职工每年可获得独生子女费40元,夫妻双方单位各分担50%,直至孩子14周岁。学校会计室于每年底造册,经支付中心审批后在工资卡上发放。

  3、丧葬抚恤费和遗属补助费由总务处核定并监督执行,其他费用由学校工会处理。

  4、零时工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加浮动,总务处部门负责考核并按学期造册,经校长室批准后由学校会计室报销。

  5、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采购各类办公用品或物品,部门负责人需在月底前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经分管校长签名后提交后勤校长审批。手续完成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总务处安排两人以上进行购买。购买超过千元以上需经过校务会或教代会讨论确定。所有物品购置必须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然后再进行报销和领用手续。报销时需有经手人、保管人和证明人签名,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提交给会计室报销。

  6、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购置各类教学仪器或专用材料,部门负责人需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经校长室批准后统一进行购买。购置物品必须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然后再进行报销和领用手续。报销时需要有经手人、保管人和证明人签名,并连同《物资采购申请单》和《入库单》一并提交给会计室报销。

  7、固定资产的采购按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由总务处办理采购手续。凭采购单经校长签批后先到学校会计室暂付款,在固定资产交付时随同采购单和固定资产入库单经校长签批后至会计室结算。若部门预算未安排,则原则上不予支付;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并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告给校长室审批后交由总务处处理采购和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最终持有带有签章的发票、《物资采购申请单》、《固定资产入库单》,陈述情况至学校会计室结算。

  8、出差费用报销规定:

  (1)教职员工的出差需由校长室批准,随后填写出差通知单并由教导处调度课务。

  (2)归来一周内,出差人须到会计室办理结算手续,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确保内容详尽完整,并附上相关票据和文件。

  (3)伙食补助标准统一执行,不同地区有不同补贴标准;

  (4)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发放,自备交通工具者除外;

  (5)报销程序包括经校长审核、批报,最终在会计室报销。未按时核销者将被拒付。

  9、教师学习及培训费用报销规定:

  (1)参加非学历学习等活动的费用可限额报销住宿费、往返路费;全额报销学费等开支。

  (2)本科及大专学历教育费用自行承担,学校不予报销。

  10、招待规定:

学校接待安排由校长室决定,接待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所有接待必须填写审批单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进行结算。未经审批的招待费用将不予支付。

校内工作餐由后勤校长统一安排,并由总务处负责结算。

  11、学校内的杂项维修和绿化项目将由总务处统一负责,所有零星维修费用需总务处开具派工单。在结算时,所有临时工必须持正规建筑发票到地方税务局或建筑管理处办理报销手续。

  12、基础设施支出:学校所有基础设施工程都必须遵循招投标程序,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预算的80%。

  13、学生讲义和行政文件打印:

  讲义需要教务处主任批准,并经校长办公室审核后交至学校文印室进行打印。行政文件如需外部打印,则需获得分管校长同意,经校长办公室签批后送至指定打印机构进行打印。打印机构应凭签批的打印单据开具地方税收票据,在总务处核价后报校长室审批并结算。

  14、学校公务用车和馈赠烟草费用:

  (1)学校公务用车安排由校长室决定,具体执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按实际情况选择车型,并在使用前填写“冈上小学公务用车申请单”,经校长批准后安排使用。结算时车主需提供合法税票和《冈上小学公务用车派单》,报经主任见证后再提交至会计室结算。

  (2)来访人员接待所需烟草由出纳购买,记录在案并附有《冈上小学来客接待用烟清单》一并结算。

  (3)办公室安排的公务用车和烟草费要严格控制,不得私自使用,并按月结算。

  15、员工各类奖金、福利津贴等均计入绩效工资中,不再列为公务支出。

  16、当年各种票据的报销截止日期为次年二月底,逾期未报者会计部门可拒绝受理,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并获得校长批准后方可处理。

  17、本制度未涉及事项由校长办负责解释与修订。

  18、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修订并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如与历史制度有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篇3:初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必须设置专门账户,配备一名兼职或全职财务人员和一名兼职出纳,负责对学校食堂的财务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学校学生食堂应开设专用银行存款账户,所有收入必须准时存入学生食堂账户,现金超过1000元必须开具收据并入账。

  三、所有支出必须有票据,并由会计根据票据记录入账。购买单笔超过100元的物品需经校长批准,并由两人同时采购。发票需经售货单位盖章以及经办人员和校长签字后方可入账。

  四、要实事求是地核算食品成本,严格执行零利润原则,确保国家财政拨款100%用于提供给学生营养午餐,不得扣留、挪用或私吞专项资金,保证食堂正常运转,竭尽所能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五、规范食材采购渠道,粮油由政府统一采购配送,蔬菜、调料、肉类等由自行采购,大宗物品采购需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出建议,并经过校委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采购。

  六、严禁将杂费、招待费等列为学生食堂开支项目,禁止损害学生权益。

  七、学校食堂财务须做到日清月结,并定期公示相关内容,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八、不得随意销毁学生食堂的账务凭证。

  九、各校应每月按时向中心完小报账,中心完小也要按县局要求定期报账。